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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霈 個股新聞

公司全名
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股新聞
項次 標題新聞 資訊來源 日期
1 上市櫃、興櫃股票分拆 共20檔 摘錄工商B5版 2024-05-09
 綠界科技(6763)股票將1拆為10,股價應聲攻上漲停426元,股票 分割真是股價萬靈丹?法人認為,股票分割最大的優點是,伴隨股價 降低可降低投資門檻,吸引更多投資人買盤進駐,增加股票流動性, 但股價反應的是公司基本面,公司獲利好才是推升股價最大助力。

  據統計,若加上綠界科技,上市櫃以及興櫃股票分割(面額不是1 0元)有20檔,上市只有矽力*-KY、愛普*、長華*等三檔,至於上櫃 為太景*、長科*、港建*、聖暉*、朋億*、國邑*、91APP*-KY以及即 將分拆的綠界科技等八檔。

  以上市三檔個股來說,具有高殖利率題材長華*,因獲利表現穩健 ,除了達到增加籌碼流動性,以股票1拆為10來看,股價確實明顯上 漲,若分拆前持有至今,獲利應有好幾倍;但愛普*及矽力*-KY股票 分拆後,獲利下滑,股價乏善可陳。

  目前股票分割最多是的興櫃股有九檔,包括美賣*、火星生技*、益 鈞環科*、納諾*-KY、康霈*、格斯科技*、水星生醫*、朗齊生醫*、 通用幹細胞*,其中多數為生技股。

2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13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5-0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
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
持有具表決權之股數百分之五十以上之海內外子公司全職員工為限(以下簡稱
「員工」)。
(2)個人績效目標及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依本辦法所得認股權之數量,
將參酌包括但不限於資歷、年資、職級、工作績效及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擬定
分配標準,應依下列規定經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
討論後,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A.認股權人為具本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本公
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
討論。
B.子公司如設有薪資報酬委員會者,發放對象為具該子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工
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提報該子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
(3)本公司給與單一員工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募
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得認購股數,加
計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
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與單一
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000,000股
7.認股價格:
(1)本公司股票於興櫃掛牌發行者,則認股價格以不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
日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申報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所稱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定價日前三十
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
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2)本公司股票於上市掛牌發行者,則認股價格為發行日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
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分別依下列時程行使認
股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七年,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
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
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A.截至發行日,到職滿ㄧ年以上之本公司員工或副總級以上(含)的員工,
其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如下:
屆滿二年 30%
屆滿三年 50%
屆滿四年 75%
屆滿五年 100%
B.截至發行日,到職未滿ㄧ年以上之本公司員工,其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如下:
屆滿二年 20%
屆滿三年 40%
屆滿四年 65%
屆滿五年 100%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如有前一年度工作考核分數未達
84分以上者,或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委任契約或工作規則等事由時,本公司
有權就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予
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解雇、資遣、退休:
A.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聘
依本條第二項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事實發生日起3個月內(惟
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
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
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
職或解聘當日即失效。
B.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
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
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
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2)轉任關係企業
因公司營運所需,員工經核定須轉任公司關係企業,員工於轉任時其已被
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影響。
(3)辦理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
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
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復職
起回復其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本
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死亡或一般死亡者
A.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
任職者,於認股權人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已到期之認股權利。惟仍應於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
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始得行使之。
B.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
權利。惟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該認股權利,
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始
得行使之。因法定繼承而應得行使本認股權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
生後依認股權人所屬國繼承相關法令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申
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惟任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本認股權
憑證之有效存續期間。
(5)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其未行使部分
即失效。
(6)失效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失效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
銷不再發行。
11.其他認股條件:
(1)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
分,但因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
(2)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
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1)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本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
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
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
發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A.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
或轉讓之庫藏股。
B.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C.本公司因合併而發行新股時,認股價格不予調整。
D.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認股價格不予調整。
(2)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發放現金股利,認股價格等幅調降之。
(3)股票面額變更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於申報生效後,如遇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
股份增加時,應依下列第一款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向下調整,
向上則不予調整),並依下列第二款公式計算其調整後每單位認股權可認
購之股數(計算至1單位,畸零單位則不予發放),但以公司章程載明有足
以供認購股份數額為限。另洽主管機關公告,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A.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
B.調整後每單位認股權可認購之股數=
調整前認股價格×(調整前每單位認股權可認購之股數/調整後認股價格)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1)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本條第四項規定外,得依本辦法向本
公司提出申請行使認股權利。
(2)本公司於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於期限內至指定銀行繳納
股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自願放棄該次請求之認股權利,該次已請求但
未繳款之部份視為未認購,認股權人需再次重新辦理認購請求,且認股權
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
(3)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認購之股數
及員工姓名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
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股票,上述普通股股票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 
買賣。
(4)認股權人除於下列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外,得於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
定之範圍與期限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A.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B.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
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
C.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5)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
所交付之股票數額予以公告,並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
請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依本辦法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
普通股股票相同;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及其交易所產生之稅賦,
按主管機關所訂之相關稅務規定辦理。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保密規定: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
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
情事,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2款辦理。
(2)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
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實際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
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
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3)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第1季虧損撥補暨113年第1季不發放股利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5-08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第1季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03/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5.0000元
4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5-08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5/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96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65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40,94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18,47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8,47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8,47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5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652,27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23,99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528,27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5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議案)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5-0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23樓之5(遠雄U-TOWN D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健全營運計畫書」執行情形報告。
(2)112年度營業報告。
(3)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4)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作業管理辦法報告。(新增)
(5)修訂本公司109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110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
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111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發行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案。(新增)
(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5-0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6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
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5元,共計新台幣10,000,000元。於股東
常會通過起一年內依相關法令規定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並自主管機關申報生
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4.既得條件:
(一)類別一:研發相關部門適用,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A:公司整體新藥研發績效,佔比80%。
(1) CBL-514減少皮下脂肪(局部減脂)
A1:Pivotal Phase 3取得US FDA IND,開始收案。既得比例:10%。
A2:Pivotal Phase 3 解盲成功,療效達統計顯著差異。既得比例:12%。
A3:US FDA NDA 送件。既得比例:10%。
A4:US FDA 新藥核准上市。既得比例:10%。
(2) CBL-514D竇根氏症
A5:Pivotal Phase 3取得US FDA IND 核准,開始收案。既得比例:8%。
A6:Pivotal Phase 3 解盲成功,療效達統計顯著差異。既得比例:10%。
A7:US FDA NDA 送件。既得比例:10%。
A8:US FDA 新藥核准上市。既得比例:10%。
指標B:留任公司年資,佔比20%。
年資條件:
B1: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滿二年仍在職。既得比例:10%。
B2: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滿三年仍在職。既得比例:5%。
B3: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滿四年仍在職。既得比例:5%。
(二)類別二:營運業務相關部門適用,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C:公司整體營業績效,佔比80%。
營業績效條件:
C1:完成CBL-514(含CBL-514D)國際全球授權或合作協議簽訂。既得比例:
10%。
C2:完成CBL-514國際全球授權或合作協議第一筆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既
得比例:10%。
C3:完成CBL-514國際全球授權或合作協議50 %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既得
比例:15%。
C4:完成CBL-514國際全球授權或合作協議100 %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既得
比例:20%。
C5:完成CBL-514國際全球授權或合作協議產品上市後第一年銷售分潤入
帳。既得比例:15%。
C6:完成CBL-514國際全球授權或合作協議產品上市後第一筆銷售里程碑金
入帳。既得比例:10%。
指標D:留任公司年資,佔比20%。
年資條件:
D1: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滿二年仍在職。既得比例:10%。
D2: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滿三年仍在職。既得比例:5%。
D3: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滿四年仍在職。既得比例:5%。
以上達成指標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若指標獲配對象於既得時點未
在職時,視為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
理註銷。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聘: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於離職(勞動契約關係終止)當日即視為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
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退休: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退休生效日即視為未達
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但董事會得
考量員工之特殊功績與整體貢獻後,給予一部份或全部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轉任關係企業:因公司營運所需,員工經核定須轉任公司關係企業,員
工於轉任時其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受轉任之影響。
(4)留職停薪及育嬰假:經由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或育嬰假之員工,未達
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既得期間條件
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死亡或一般死亡者: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
法繼續任職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依本條既得條件之
時程比例達成既得條件。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由繼承人於
被繼承員工死亡當日起,仍依本條既得條件之時程比例達成既得條件。
除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外之其他死亡均視為一般死亡,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資格,本公司將依法按
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6)就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因前開各項所列事由所致之
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按原始發行價格收買並予以
註銷,惟其所衍生之配股及配息,員工毋須返還或繳回。
(7)既得條件未成就前,員工違反第六條第ㄧ項的規定終止或解除本公司之代
理授權,本公司有權向員工按原始發行價格收買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並予以註銷。
(8)依上述規定收回或收買之已發行股份,應於每季至少向主管機關申請資本
額變更登記一次。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本發行辦法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在職且達到一定績效
表現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
股數百分之五十以上之海內外子公司全職員工為限。
(2)按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之既得條件並參酌依年資、職等、職務、工作績
效、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擬定之分配標準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
策略所需,應依下列規定經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審計委員
會討論後,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A.認股權人為具本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本
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本公司審計委
員會討論。
B.子公司如設有薪資報酬委員會者,發放對象為具該子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
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提報該子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針對公司新延攬之人才與對公司重要發展具特別貢獻之主管與關鍵人才,為
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本公司民國113年5月7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
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總和
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每股335元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
能費用化之金額總計約為新台幣550,000千元;依既得條件,每年分攤之費
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78,571千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若以本公司民國113年5月7日之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39,438,786股(包含庫藏
股20,000股)計算,預估每年每股盈餘之影響約為新台幣0.56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未來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亦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員工自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工
作規則,或有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時,就其獲配但尚未
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得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
理註銷,惟其所衍生之配股及配息,員工毋須返還或繳回。
二、依本辦法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員工於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
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1.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擔保或作
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
3.股東配(認)股、配息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惟配股配息亦需一併
交付信託。
三、依本辦法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應以股票信
託保管之方式辦理,並於獲配新股時,視為已授權本公司代理獲配員工代為
簽訂、修訂信託有關合約。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一、員工於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認購權利後,本公司將於增資基準日將其
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本公司新發行之
普通股;且得於股票以信託保管方式辦理時依信託契約約定,於既得條件限
制期間內交付信託保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提請股東會討論通過,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
後始生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
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
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達成既得條件之情形,如可既得股數與股份撥交員工之日期等相關事
宜,以本公司公告為準。
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未達既得條件前,針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本公司股
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
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或董事長依
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
7 康霈*送件申請上市 摘錄工商B4版 2024-05-02
 康霈*(6919)4月30日向證交所送件申請股票上市,為今(113) 年第二家國內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康霈*股價在興櫃市場收384元小漲 0.46元,收盤均價為384.53元。

  康霈*的負責人為徐坴暉,公司實收資本額為6.97億元,主要產品 為醫美及慢生發炎相關疾病領域的新藥開發,去(112)年稅前淨損 為4.88億元,每股虧損3.94元。
8 本公司113年4月29日召開法人說明會之相關資訊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4-24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04/29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4/29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人說明會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本公司新藥CBL-514注射劑用於改善大腿中/重度橘皮組織之二期臨床試驗(CBL-0201EFP Phase 2)統計數據說明。
(2)本次法說會採線上報名,有意參加者請至以下網址報名。
報名網址:https://www.yuanta.com.tw/prod/icevent/icevent?id=6fe56661-c822-4b27-8edc-048888b60ca9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9 本公司新藥CBL-514注射劑用於改善大腿中重度橘皮組織之 二期臨床試驗(CBL-0201EFP Phase 2)取得最終統計結果,其試驗 主要療效與次要療效指標在臨床與統計上皆達到顯著有效意義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4-22
1.事實發生日:113/04/22
2.公司名稱: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新藥CBL-514注射劑用於改善大腿中重度橘皮組織之二期臨床試驗
(CBL-0201EFP Phase 2)於2024年4月22日已取得最終臨床統計數據,其統
計分析結果顯示,本試驗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試驗主要療效指標與次要療效
指標在ITT population(意圖治療群體,Intent-to-treat population)與
PP population(依計畫書群體,Per-Protocol population)皆達到臨床及統
計上顯著有效意義,本試驗主要療效指標與次要療效指標皆達標。
一、臨床試驗設計:
(1)試驗計畫名稱:一項二階段、評估CBL-514注射劑改善大腿中重度橘皮組
織的療效、安全性與耐受度之二期臨床試驗。
試驗內容詳情請見:
CBL-0201EFP-Stage 1(第一階段):NCT05632926
https://clinicaltrials.gov/study/NCT05632926?intr=CBL-514&rank=3
CBL-0201EFP-Stage 2(第二階段):NCT05836779
https://clinicaltrials.gov/study/NCT05836779?intr=CBL-514&rank=7
(2)試驗目的:評估CBL-514注射劑用於改善大腿中重度橘皮組織的療效、安
全性與耐受度。
(3)試驗說明:
這是一項經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核准執行的多中心、二階段的二期臨床
試驗,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試驗共納入35位具有中重度橘皮組織的受試者。
a.試驗第一階段(CBL-0201EFP-Stage 1):為一項開放標籤、劑量篩選的二期臨床
試驗試驗。分為3個CBL-514劑量組別(分別為低劑量組40毫克,每平方公分面積1.0
毫克、中劑量組60毫克,每平方公分面積1.5毫克與高劑量組80毫克,每平方公分
面積2.0毫克),三個劑量組別之大腿注射總面積合計皆為40平方公分,採單一劑量
遞增(single ascending dose)方式收案,每個劑量組分別納入4位受試者,共納入
12位受試者,每位受試者二側大腿給予一次的CBL-514治療,於治療後1週、2週及4
週追蹤療效及安全性,並比較治療前和治療後是否具有統計顯著差異(p<0.05為具
有統計顯著差異或具有統計顯著意義)。
b.試驗第二階段(CBL-0201EFP-Stage 2):為一項開放標籤、單一劑量組別的二期
臨床試驗,試驗共納入23位具有中重度橘皮組織的受試者接受CBL-514注射,根據
受試者大腿橘皮組織嚴重程度最多給予二次CBL-514注射,治療劑量為每平方公分
面積2.0毫克,每次治療總劑量最多不超過320毫克(80毫克到320毫克)的CBL-514,
二側大腿注射總面積合計不超過160平方公分,每次注射間隔為4週,於完成最後一
次注射後的4週和12週追蹤評估療效及安全性,並比較治療前和治療後是否具有統
計顯著差異(p<0.05為具有統計顯著差異或具有統計顯著意義)。
(4)試驗階段:二期臨床試驗
(5)藥品名稱:CBL-514
(6)適應症:改善大腿中重度橘皮組織
(7)實際納入人數:第一階段共納入12人;第二階段共納入23人
(8)試驗地點/國家:美國共5個試驗中心
二、意圖治療群組(Intent-To-Treat, ITT population)臨床統計結果及說明:
本試驗橘皮組織嚴重程度以modified Hexsel cellulite severity scale (CSS)
(以下簡稱modified Hexsel CSS)進行評估,總分為9分,最高分為9分,最低分
為0分,分數越高代表橘皮組織越嚴重;並依分數將橘皮組織分為4個嚴重程度等
級,總分0分為無橘皮組織,1-3分為輕度橘皮組織(Mild),4-6分為中度橘皮組
織(Moderate),7-9分為重度橘皮組織(Severe)。
本試驗二階段臨床研究醫師皆於現場進行受試者橘皮組織嚴重程度評分,第一階
段的給藥總劑量較低(最大劑量80毫克),故藥品施打範圍較小且集中,醫師以
小範圍評估橘皮組織嚴重程度,並在治療後1週、2週與4週回診追蹤,因此第一
階段的療效結果反映的是3個劑量組別治療後大腿局部小範圍橘皮組織的變化。
第二階段給藥總劑量提高為最大劑量320毫克,且分為二次以給藥間隔4週進行注
射,在治療後4週與12週回診追蹤,故藥品施打面積擴散且前後施打點位置不一
定相同,也不一定能涵蓋大腿所有區域,第二階段醫師是以大腿完整側面與側後
部位評估整體橘皮組織嚴重程度變化,反映的是治療後大腿大範圍橘皮組織的變
化,與第一階段評估局部變化不同。
(1)第一階段(CBL-0201EFP-Stage 1) 臨床統計結果及說明:
a.主要療效評估指標
與治療前相比,治療後2週(V4)與治療後4週(V5)大腿橘皮組織嚴重程度分數
變化。(以modified Hexsel CSS評估,最高分為9,最低分為0)
試驗結果:本試驗3個劑量組別治療前的大腿橘皮組織嚴重程度平均分數
(mean±SD)分別為低劑量組6.8±1.3分、中劑量組6.1±1.6分、高劑量組7.8±0.7
分,接受CBL-514一次治療後2週和4週,大腿橘皮組織嚴重程度平均分數變化
(mean±SD)以及統計結果p值分別為低劑量組-2.1±1.0分(p=0.00051,95%CI:
-2.95, -1.30)和-2.0±0.9分(p=0.00049,95%CI: -2.77, -1.23)、中劑量組
-1.3分±0.9(p=0.00527,95%CI:-1.99, -0.51)和-1.5±0.9分(p=0.00254,
95%CI: -2.27, -0.73)與高劑量組-2.0±0.9分(p=0.00049,95%CI: -2.77,
-1.23)和-2.6±1.5分(p=0.00169,95%CI: -3.88, -1.37)。與治療前相比,
三個組別在治療後皆可顯著降低橘皮組織嚴重程度,療效在臨床與統計上皆
達到顯著有效意義,本試驗主要療效指標已達標。
總結:
根據臨床統計結果,本試驗第一階段在ITT population與PP population的臨床
統計分析結果,其試驗主要療效指標達到臨床及統計上顯著有效意義,統計結果
顯示,給予CBL-514一次治療後2週與4週,低、中、高三個劑量組別皆可顯著改
善大腿橘皮組織嚴重程度的分數,療效在臨床及統計上皆達到顯著有效意義,
其中高劑量組呈現的療效最佳。
(2)第二階段(CBL-0201EFP-Stage 2)臨床統計結果及說明:
a.主要療效評估指標:
與治療前相比,接受CBL-514最後一次治療後4週(V4)大腿橘皮組織嚴重程度
分數變化。(以modified Hexsel CSS評估,最高分為9,最低分為0)
試驗結果:治療前大腿橘皮嚴重程度平均分數(mean±SD)為6.5±1.0分,接受
CBL-514最後一次治療後4週,大腿橘皮組織嚴重程度平均分數變化(mean±SD)
為-1.3±1.3分 (p<0.00001,95%CI: -1.70, -0.90)。結果顯示CBL-514治療後
可顯著降低橘皮組織嚴重程度,療效在臨床與統計上達到顯著有效意義,本試驗
主要療效指標已達標。
本試驗的其他次要療效指標亦達到統計上顯著有效意義,詳細試驗數據將於後續
線上法說會進行說明。
(3)安全性評估結果:
本試驗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的試驗結果顯示,給予CBL-514治療後的整體安全性與
耐受度良好,多數不良事件為輕度和中度的注射部位反應,例如:注射部位紅、
腫、溫、痛、瘀青、搔癢,大多可在注射後28天內完全緩解。治療後的實驗室血
液生化檢查、生命徵象、心電圖和理學檢查結果皆沒有與試驗藥品相關的臨床顯
著變化。
總結:
根據臨床統計結果,本試驗第二階段在ITT population與PP population的主要療
效指標與次要療效指標皆達到臨床及統計上顯著有效意義,CBL-514治療後可顯著
改善橘皮組織,其中超過5成的受試者於治療後的12週橘皮組織嚴重程度可達到至
少一個等級的改善,且藥物安全性與耐受度良好,對於改善橘皮組織具有極佳的
療效與安全性優勢。本公司未來將依照美國FDA建議,進行橘皮組織嚴重程度評量
表的開發與確效,以便用於未來CBL-514注射劑改善中重度橘皮組織臨床試驗之療
效評估。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2024年4月29日下午15:00召開線上法說會,說明本試驗案
臨床統計結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CBL-514
(2)適應症或用途:
A.減少皮下脂肪(非手術局部減脂)
B.改善中/重度橘皮組織
C.治療罕見疾病竇根氏症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A.第一期臨床試驗 (Phase 1):已完成。
B.第二期臨床試驗 (Phase 2):進行中。
C.第三期臨床試驗 (Phase 3):澳洲已核准,尚未開始收案。
D.新藥查驗登記審核 (NDA):尚未進行。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
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不適用。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
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本公司新藥
CBL-514注射劑用於改善中重度橘皮組織之CBL-0201EFP二期臨床試驗最終統計結
果,在試驗主要療效指標與次要療效指標皆達到臨床與統計上顯著有效意義。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
權益,故不宜公開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將依主管機關規定及臨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A.預計完成時間:
預期2024年Q3完成本試驗最終臨床統計報告(CSR),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6)市場現況:
根據Future Market Insights報告指出,全球橘皮組織(Cellulite)治療市場規模在
2024年約為36.7億美元,預估2034年市場將達73.7億美元。國外研究指出,青春期
過後的女性當中,約有高達80-90%的比例有橘皮組織的困擾,且隨著年紀增長及肥
胖程度,得到橘皮組織的機率將會愈來愈高。目前治療橘皮組織的方式以非手術的
產品(醫療設備或Qwo注射劑)與侵入性的微創手術設備為主。但是,無論是手術或非
手術的治療產品,大多只能暫時改善橘皮組織,療效不佳,且大多數的產品術後嚴重
瘀傷、疼痛或色素沈澱等副作用都相當明顯,也造成許多人不願意接受目前的療法,
目前橘皮組織仍缺乏有效且安全性良好的治療方式。
(7)單一臨床試驗結果(包含主、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學p值及統計學上是否達顯著意
義),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藥品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8)藥物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0 因應本公司上市申請需要委託簽證會計師出具內控專審報告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4-22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3/04/22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2/01/01~112/12/31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市作業需求。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3/04/22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11 梭特周漲逾41% 躍興櫃黑馬 摘錄工商B2版 2024-04-13
 4月第二周興櫃市場也沒有新兵報到,由老將上演衝刺行情,周漲 幅冠軍由光電業的梭特(6812)以周漲幅41.69%奪下,電子零組件 股的立誠(6597)以33.31%的漲幅拿下亞軍,季軍則是生技醫療業 的和迅(6986)周漲達21.61%。

  據統計,本周332檔興櫃股有154檔維持平盤以上,占比46.3%,與 上周158檔表現持平。本周加權指數周漲1.96%,周K棒強勢連八紅, 相較之下,櫃買指數本周小漲0.59%,周線連四紅,表現維持高檔平 穩,興櫃市場表現亦是,市場資金大多流入大型權值股,推升大盤本 周再創歷史新高,上看2萬1千點。興櫃成交值的部分,本周成交值超 越200億、放大至255.63億元,櫃買周成交量也回溫,中小型股內資 買盤回籠。

  據統計,本周興櫃股漲幅前十強分別為梭特、立誠、和迅、邁科、 百辰、巨漢、大井泵浦、康霈*、光焱科技、慶康科技等,漲幅從41 .69%~13.49%不等,成交量介於8,511~356張之間;在產業分類上 ,電子族群為大宗有七檔,其中光電、其他電子業各占二檔;生技醫 療業也有二檔。

  市場傳出梭特正積極轉型先進封裝,積極布局研發奈米級HybridB onding製程相關設備,該技術還在發展初期。公司表示,半導體技術 發展已近極限,次世代CPU或記憶體改採小晶片堆疊方式,改善Chip 間的訊號溝通效率及品質,Hybrid Bonding應運而生,無論AMD的CP U、NVIDIA的GPU或先進的AI晶片,都可以看到其身影。

  梭特主要業務為挑揀設備的研發、製造及銷售,產品應用在LED、 IC和Lens後段製程,針對半導體或LED製程中,進行切割後晶粒之分 選及固晶作業。產品營收比重上LED分選機占30%、半導體分選機占 49%、權利金收入占16%。

  值得注意的是,本周有兩檔興櫃股華信科、總格精密跌勢相當深, 分別跌42.83%、34.03%。華信科9日公告接獲主辦輔導券商福邦證 券、協辦輔導券商元大證券通知辭任,依照櫃買中心規定,後續若沒 有找到新的輔導推薦券商,將會面臨撤下興櫃情況,華信科12日均價 剩下10.57元;總格精密則因財務虧損擴大等因素,董事會決議終止 興櫃買賣。
12 漢田生技最猛 飆漲36% 摘錄經濟B2版 2024-04-06
儘管面臨清明連假休市,興櫃市場本周表現活潑,呈現漲多跌少,統計333檔興櫃個股本周平均上漲0.98%,其中食品工業股漢田生技(1294)股價上漲36.8%,登上興櫃漲幅王。

本周僅交易三天,根據櫃買中心3日資料顯示,本周以來興櫃市場成交金額141.57億元、成交1.45億數、成交11.83萬筆。

興櫃市場呈現類股輪動,興櫃前十強漲幅在13%之上,漲逾一成檔數為14檔。

高價股普遍有不錯表現,本周領漲股股價近乎在50元以上,包含興櫃股王印能科技;300元以上有康霈*、光焱科技;200元以上的漢田生技;百元俱樂部以上的兆捷科技、虎山及聚賢研發;其中漢田生技3日收盤價273元、印能科技收1,700元、光焱科技305元,虎山120元均改寫收盤價新高紀錄。
13 興櫃周漲幅 漢田生技奪冠 摘錄工商B2版 2024-04-04
  本周適逢清明連假僅有三個交易日,興櫃市場也沒有新兵報到,周 漲幅冠軍由食品工業的漢田生技(1294)以周漲幅36.84%奪下,興 櫃股王半導業的印能科技(7734)以34.98%的漲幅拿下亞軍、股價 最高直衝1,790元,均價也有1,661.14元,上攻氣勢相當驚人,第三 名則是生技醫療業的康霈*(6919)周漲達34.8%。

  據統計,本周333檔興櫃股有158檔維持平盤以上,占比47.4%,與 上周占比43.4%有所提升。櫃買指數本周大幅彈升,日K連四紅、周 漲幅1.11%,內資在ETF買盤建倉完畢後,持續偏多布局中小型股, 興櫃市場同步受惠,勝過加權指數周漲0.21%、高檔震盪的表現。在 成交值的部分,本周由於連假前夕買盤縮手、只有三天交易日,興櫃 市場成交值48.92億元,相較於上周成交值173.41億元大幅銳減。

  據統計,本周興櫃股漲幅前十強分別為漢田生技、印能科技、康霈 、磐采、光焱科技、國璽幹細胞、兆捷科技、虎山、華上生醫、聚賢 研發等,漲幅從36.84%~13.13%不等,成交量介於7,150~123張之 間;在產業分類上,以生技醫療業、電子族群各有3檔為主,次產業 中其他電子占二檔;化學工業也有二檔。

  漢田生技申請轉上櫃,並重訊公告因應公司上櫃申請需要,已經委 託簽證會計師出具內控專審報告,會計師查核出具無保留意見。漢田 生技為台灣液劑、果凍、晶凍類保健食品代工廠,提供保健食品客製 化服務與多樣式的專利鋁箔袋,亦為國內珍珠粉與龜鹿二仙膠的主要 生產製造廠之一。

  漢田生技2023年營收6.25億元,歸屬母公司淨利1.48億元,每股稅 後純益(EPS)達7.66元。

  印能科技受惠AI晶片需求強力推動,台積電積極擴充CoWoS產能, 先進封裝製程除了CoWoS,InFO、3D Fabric、Chiplet等,都容易碰 到氣泡、翹曲、高溫熔錫與散熱等問題,印能科技主要提供半導體封 裝製程設備,尤其在高壓高溫烤箱領域,因解決封裝過程中氣泡和翹 曲問題,具備高市占率與高毛利率,2023年營收11.86億,毛利率66 .56%,稅後淨利5.49億元、EPS 28.27元,市場焦點關注賦予高本益 比,股價甚至超越不少上市櫃千金股,以3日收盤均價計算,股價為 台股第七名。
14 公告本公司113/3/29起股票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 變更為新台幣5元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公司名稱: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3/3/29起股票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
元,業經經濟部商業發展署113年2月16日經授商字第11330023140號函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2月26日證櫃審字第1130000697號
函核准在案。
二、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
票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三、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
議投資人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
析指標參考。
15 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變更相關事宜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公司名稱: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之換發股票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3年3月20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3年3月21日起至113年3月28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3月23日(因3月23日遇假日,最後過戶日提前至
3月22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3月24日起至113年3月28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3年3月28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3年3月29日
(七)新股票興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113年3月29日
(八)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業
經經濟部商業發展署113年2月16日經授商字第11330023140號函及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2月26日證櫃審字第1130000697號函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
後交易日收盤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
投資人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
標參考。
16 康霈新股明起櫃檯買賣 摘錄經濟C5版 2024-03-28


興櫃公司康霈(6919)因股票面額變更全面換發新股,股票面額由每股10元變更為5元,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1股換發新股票2股。

櫃買中心已公告康霈股票自3月21日至28日停止買賣,新股票將於3月29日開始櫃檯買賣,康霈股票簡稱屆時將更改為「康霈*」,請投資人多加留意,並請參考推薦證券商的報價進行「康霈*」股票買賣。

櫃買中心表示,採彈性面額股票公司(即股票面額非10元),其股票簡稱會加註「*」以資區別,投資人可於櫃買中心網站查詢相關資料。

我國證券市場通常會以每股盈餘作為評估企業獲利能力的依據,然在採彈性面額制度下,企業的每股盈餘、每股淨值及每股股利將因個股面額不一致而不具比較性。
17 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變更相關事宜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7
1.事實發生日:113/03/27
2.公司名稱: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之換發股票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3年3月20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3年3月21日起至113年3月28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3月23日(因3月23日遇假日,最後過戶日提前至
3月22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3月24日起至113年3月28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3年3月28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3年3月29日
(七)新股票興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113年3月29日
(八)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業
經經濟部商業發展署113年2月16日經授商字第11330023140號函及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2月26日證櫃審字第1130000697號函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
後交易日收盤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
投資人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
標參考。
18 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變更相關事宜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6
1.事實發生日:113/03/26
2.公司名稱: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之換發股票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3年3月20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3年3月21日起至113年3月28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3月23日(因3月23日遇假日,最後過戶日提前至
3月22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3月24日起至113年3月28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3年3月28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3年3月29日
(七)新股票興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113年3月29日
(八)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業
經經濟部商業發展署113年2月16日經授商字第11330023140號函及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2月26日證櫃審字第1130000697號函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
後交易日收盤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
投資人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
標參考。
19 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變更相關事宜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5
1.事實發生日:113/03/25
2.公司名稱: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之換發股票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3年3月20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3年3月21日起至113年3月28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3月23日(因3月23日遇假日,最後過戶日提前至
3月22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3月24日起至113年3月28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3年3月28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3年3月29日
(七)新股票興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113年3月29日
(八)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業
經經濟部商業發展署113年2月16日經授商字第11330023140號函及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2月26日證櫃審字第1130000697號函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
後交易日收盤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
投資人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
標參考。
20 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變更相關事宜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2
1.事實發生日:113/03/22
2.公司名稱: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之換發股票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3年3月20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3年3月21日起至113年3月28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3月23日(因3月23日遇假日,最後過戶日提前至
3月22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3月24日起至113年3月28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3年3月28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3年3月29日
(七)新股票興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113年3月29日
(八)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業
經經濟部商業發展署113年2月16日經授商字第11330023140號函及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2月26日證櫃審字第1130000697號函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
後交易日收盤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
投資人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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